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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环县一中等县城学校高中部择优选聘专任教师7人公告

点击数:646 发布时间:2025-07-16 收藏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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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环县一中等县城学校高中部择优选聘专任教师7人公告

依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环县一中等县城学校高中部公开择优选聘专任教师7名。具体公告如下:

1、选聘计划

计划择优选聘专任教师7名。其中:环县一中3人,环县四中2人,环县五中2人。具体职位及相关需求详见选聘专任教师计划表。

2、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基层学校的正式教师。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教师须经现工作单位赞同后方可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

1.拥护中共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备好的品行,师德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工作考核结果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当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

3.考试报名职位教师第一学历须为西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拥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且在基层学校工作年限满3年;

4.符合选聘计划表中所列各职位的工作年限和其他考试报名条件需要。

3、选聘原则和程序

选聘工作根据德才兼备的规范,坚持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方法进行,根据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察、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选聘等程序进行。

通过张贴公告和在环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等方法,面向全县公布选聘单位、选聘人数及条件、选聘程序及工作需要等。

报名

1.报名日期:2019年8月12日。

2.报名地址: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需要:考试报名职员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赞同考试报名证明、最近同底免冠二吋彩照3张现场报名。经初步审察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信息需要填写规范、真实、。每名考试报名职员只许考试报名一个职位。

资格审察

依据考试报名职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员工严格根据考试报名职位所需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察。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019年8月13日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个人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测试地址及方法另行公告。测试工作由2019年环县一中等县城学校高中部择优选聘专任教师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推行。

2019年8月14日公布测试成绩,依据测试成绩分职位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率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职员名单。如遇某职位末位考试报名职员总成绩并列的,优先考察工龄较长的教师。

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一同组织推行。考察内容主要包含考试报名职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考察采取走访调查、个别谈话、查询资料等方法进行。

考察时间:2019年中秋节。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报名职员的选聘资格:

1、不可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可以与党中央维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紧急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组织纪律涣散的;

4、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

5、在互联网上散布谣言或发表不好的言论的;

6、不符合考试报名职位资格条件的;

7、正在同意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8、经研究确定不可以选聘的其它状况。

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选聘职位人数的,从考试报名该职位的考试报名职员中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递补的考试报名职员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选聘

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考察合格的职员,确定为拟选聘职员。拟选聘职员名单于2019年8月19日公布,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2019年环县一中等县城学校高中部择优选聘专任教师领导小组汇报县政府赞同后,有编制的单位按程序办理选聘调动手续;没编制的单位,先办理借调手续,待有编制时办理正式调动聘用手续。

4、工作需要

选聘工作严格根据公开、平等、角逐、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考试报名条件、公开测试程序、公开测试结果三公开规范,同意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考试报名员工要严格根据规定的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察,严禁擅自放宽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实行回避规范

1.凡与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职员,不能参加该单位的选聘。

2.选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参与选聘工作的职员在办理职员选聘有关事宜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选聘结果公正的,应当回避。

严肃工作纪律

对有下列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选聘职员伪造、涂改证件、档案,或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选聘资格的;

2.选聘职员在测试、考察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员工指使、放纵别人作弊,或在测试、考察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员工故意泄露试题的;

5.员工违反规定,影响选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6.未按规定实行回避的;

7.有其他违纪行为的。

对于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考试报名职员,将它违纪状况载入本人诚信记录,三年内不能参加县城学校公开选聘;对违反规定选聘的职员,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调离用人单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其他有关职员,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19年环县一中等县城学校高中部择优选聘专任教师计划表.xls

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环县教育局

2019年8月8日

原标题:关于为环县一中等县城学校高中部择优选聘专任教师的公告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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